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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科泰认为:规范网络交易市场有助于实现三方共赢

作者:南京科泰 日期:2008-3-12 来源:南京科泰

       日前,北京市工商局针对《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虽然这只是一项北京市地方政策,但是电子商务作为一项新兴的产业,相关法律法规空白较多,国内很多城市的有关部门也一直在探讨管理规范互联网商务行为的路线方针,考虑到北京首都的样板作用,不排除今后在全国范围推广,乃至以此为基础对网络电子商务活动立法的可能。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三类不需办理营业执照的网络经营者:一是个人不以赢利为目的在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二是没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的已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是已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完成网站备案,并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的网店。对比网络交易平台上最常见的三类卖家:一是交易置换个人闲置二手物品;二是一些实体店铺的网络销售窗口;三是一些利用业余时间经营的个人卖家和居家SOHO。科泰某专业人士认为,此条例出台必将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尤其是在网络市场中占据了相当的份额第三类个人卖家,他们产生恐慌情绪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依照《条例》第三类卖家受到的影响最大,一旦大宗交易非自用物品,涉嫌住宅商用,那么极有可能因为无照经营受到处罚。

       科泰专业人士说,电子商务是一个新兴的市场,发展很快但还不完善,需要更多的力量一起来培育、引导、规范。工商注册可以提高诚信度,如果商家能够申请网上用的工商标识,可信度将得到更大的提高。就目前电子商务发展的水平,无论是小规模商户的经营活动还是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都要依托像淘宝、易趣这样交易平台作为载体。《条例》根本目的不是封杀个人经营者,而是希望制定网络交易的“行业标准”,引导网络时代的“个体户”走上规范经营的道路。最大的意义在于将曾经游离于个人私下交易和正规网络销售之间的模糊地带重新定义。预计今后有关部门通过对于市场的清理整顿,极有可能将个人交易行为约束在合法的大型网络交易平台中,为下一步电子商务立法乃至对网上经营者征税打下基础;网络经营者也能获得一个有序的经营环境;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权手段也能获得保障,应该说算是一个三方共赢的完美方案。